索引号 | 000014349/2023-261662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号 | 镇府办函〔2022〕138号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发布机构 | 镇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远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镇府办函〔2022〕13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远县创建“绿水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黔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指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印发<黔东南州关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党发〔2022〕1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镇远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建镇远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仕根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雁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 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粟 静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建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田 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顺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范 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成刚 县政府办主任
龙运发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刘华舜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杨 飞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正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劲 县委编办主任
骆绍勇 县人大环保委主任
李贵清 县政协人资环委主任
金庆祝 县发改局局长
伍 丹 县教科局局长
刘 溢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姚希国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黄作久 县财政局局长
欧阳波 县人社局局长
聂敦峰 县审计局局长
杨德刚 县住建局局长
周道军 县水务局局长
欧 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袁仁超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唐 华 县文旅局局长
杨绍臣 县卫健局局长
龙向祥 县应急局局长
高 郡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海莲 县统计局局长
胡安华 县林业局局长
丁忠贵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 跃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杨 明 县民政局局长
姚敦春 县司法局局长
胡 勇 县投促局局长
杨 娅 县交通局副局长
田 刃 县供销社主任
姚茂炜 县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申爱林 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局长
彭泽钟 县税务局局长
张锦勇 县气象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范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申爱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专人到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专班
组 长:范 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潘永东 县政府经发中心主任
金庆祝 县发改局局长
申爱林 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局长
雷志雄 羊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县发改局、羊场镇
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科技服务中心。
三、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各项工作,研究审议推进工作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讨论审定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工作专班推进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重大文稿起草及审核把关工作;组织工作专班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问题及相关建议;督促工作专班落实相关工作,适时通报落实情况和推进进度;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专班。根据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要求,深入学习分析研究上级政策,提出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编制《镇远县羊场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印发组织实施,负责向省级推送申报工作;定期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提交需要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问题及工作建议;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受委托副组长主持。听取工作专班工作汇报,研究审议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大工作。
(二)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工作专班制定“五定工作表”,并按要求序时推进各项工作。原则上,工作专班组长或副组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调研,统筹调度工作进展,研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细落地落实。工作专班每月至少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三)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总结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要负起“抓总”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紧密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有序推进。
(四)严肃追责问责。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加强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的,由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代章。
(二)工作专班经组长同意,可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调整专班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2022年12月6日